一批收费新政策今日起执行
讯(桂林晚报记者陈晓东)从今日起,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下调。也就是说,市民在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不用再交那么多钱了。另外,从今日起,购买新商品房的市民也不用交纳管道燃气小区工程安装费。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费降低
今日起,我市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新政开始执行。新政降低了收费标准、缩短了收费时段、设置了每日最高限价。此外,新政在二、三类区域设置了10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
在降低收费标准方面,一类区域第一小时收费标准由原来1.5元/15分钟,降为1元/15分钟,即从6元/小时降为4元/小时,第二、三小时收费标准保持不变;二类区域前三小时收费标准分别从每小时4元、5元、6元降为3元、4元、5元;三类区域前三小时收费标准分别从每小时3元、4元、5元降为2元、3元、4元。
优化调整后,一、二、三类区域停车收费设每日最高限价,分别为60元、40元、30元。新政也缩短了收费时段,一类区域收费时段从原来的早7点半到24点调整为早8点到22点,二、三类从原来的早7点半到22点调整为早9点到21点。三类区域均缩短收费2.5个小时。
此外,二、三类区域明确了免费停放时间。新政在二、三类区域设置10分钟免费停放时间,停放超过10分钟,则原停放时间一并计时收费。
据悉,按照交警划分并经过批复运营收费的一类区域有车位1135个,二类区域车位1573个,三类区域车位703个。为了区分收费路段,收费标价牌将使用不同颜色,一类收费路段标牌为蓝底白字,二、三类收费路段标牌为绿底白字。
购房不用交管道燃气小区工程安装费
1日起,我市正式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设置管道燃气小区工程安装费,费用全市(包含11县、临桂区)统一定为1930元/户。同时,从今日起,购买新商品房的市民不用交纳管道燃气小区工程安装费。
另外,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实行容量气价(用于对燃气企业投入固定资产成本的补偿)和计量气价(用于对燃气企业运营成本的补偿)两部制气价管理后,容量气价的标准为800元/户。也就是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实行两部制改革后,取消了居民安装管道燃气原来交纳的初装费或入网费,改为交纳管道燃气小区工程安装费和容量气价,费用为2730元。
据介绍,新建设小区的容量气价计入建设开发成本,由当地燃气企业向住房建设单位收取,住房建设单位及当地城市燃气企业都不能向购房户或用户另行收取;对已建成但未安装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现有住房用户,或已建成并安装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但未开通管道燃气的现有住房用户,容量气价由申请安装的用户负担,并向当地燃气企业交纳,同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相关事项。
此外,管道燃气小区工程安装费按照新建设小区住房和已建成小区住房两种情况,分别由住房建设单位或申请安装的用户向燃气企业交纳。对已建成小区住房的低保户、特困户申请安装的,小区工程安装费按五折实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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