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桂林日报记者赵忠洪)6月17日上午,市委中心组举行(扩大)学习会,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个专题“讲规矩、有纪律”进行学习。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秦主持会议并讲话。
赵乐秦在讲话中阐述了充分认识“讲规矩、有纪律”作为合格党员基本要求的极端重要性。他说,讲规矩、有纪律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我们党立党兴党的强大武器和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讲规矩、有纪律是关乎我们党兴衰成败的生命线,不讲规矩、不守纪律,我们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无法形成强大的感召力、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讲规矩、有纪律也是实现桂林“两个建成”目标的重要保证,桂林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的攻坚阶段,必须依靠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来凝聚力量、把握方向、攻坚克难、保驾护航,形成同心同德、无坚不摧的强大合力。
赵乐秦指出,党的规矩,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绳。党的纪律,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党的性质、纲领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需要而确立的各种党规党法的总称。准确把握“讲规矩、有纪律”的基本要求,要用党纪党规约束言行,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要严格遵守党章这一总规矩,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党章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模范,把党章的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二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始终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违背组织决定,必须从严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维护党员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三要严格遵守宪法法律这条底线,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永建和市委常委、秘书长赵仲华分别结合人大工作、党委办公室工作特点,畅谈了学习体会;市委副书记石东龙就“讲规矩、有纪律”专题进行领学;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国忠领学《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吕洪安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法涉罪问题问责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
会上,与会人员还收看了《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警示教育片。
市领导粟增林、黄书明、赵德明、仇祖和、樊新鸿、罗永东、叶兆泉、容作信、秦俊、李文升、蒋炳穗、汤桂荔、邹长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鼎立,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等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