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桂林晚报记者阳颜 通讯员雷娜 黄其伟)昨天,40多岁的桂林女子殷某来到秀峰区法院执行局表示悔过,并当着法官的面写下悔过书,且为抗拒执行的后果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殷某承诺以后将积极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为此,秀峰法院也表示对扣押她的保时捷轿车可暂时不予处置。那么,这个女子是谁?为何要到法院悔过呢?
整个事情还要从2014年10月说起,当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桂林一公馆管理有限公司与桂林市一厨房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了民事终审判决。判处上诉人公馆管理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付给被上诉人厨房设备公司货款50余万元及违约金。但判决生效后,公馆管理公司并未履行清偿义务。随后,厨房设备公司向秀峰法院申请执行,秀峰法院向公馆管理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然而限期已过,公馆管理公司仍不履行清偿义务。近日,秀峰法院经过调查取证,确定该公馆管理公司的实际经营者为殷某,并查明殷某名下有一辆价值200多万元的保时捷轿车,这就说明其并非无力偿还债务。执行法官遂责令殷某履行清偿义务,却遭到拒绝。
5月9日晚上8点多,根据厨房设备公司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来到公馆管理公司找到殷某,决定对其保时捷轿车予以扣押。殷某则拒绝配合法院执行,并命令该公司员工去找棍子,扬言谁要是敢动她的车子就打谁,期间还多次推搡执行法官,以身护车。见状,执行法官便通知交警前来将车轮上锁,然而就在等待交警的过程中,一名男子从殷某手中接过车钥匙,不顾执行干警阻拦,强行将车开走。随后,执行法官决定对殷某进行强制拘留,就在将她带上警车时,殷某拼命反抗,不仅辱骂执行干警,还狠咬执行干警的手臂,用手机击打执行干警头部,导致法官和法警均有不同程度受伤。
事后,执行干警将殷某带回法院,并责令其把车开到法院,否则将对其予以拘留十五日。此时,殷某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待冷静下来后,殷某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请求法院谅解,并通知朋友将保时捷轿车开至法院,之后还将受伤干警送往医院检查治疗。
秀峰法院负责人说,执行之后该车将进入拍卖程序,用以偿还厨房设备公司。昨天,殷某再次来到秀峰法院进行悔过,承诺积极配合查找公馆管理公司的财产线索,争取自己的豪车不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