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审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
灌阳县4月份立案42件
超2015年全年立案数
讯(桂林日报记者文新军 通讯员周立强)执纪审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记者从灌阳县纪委获悉,今年以来,灌阳县纪委聚焦主业主责,狠抓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的契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紧扭住执纪审查不放松,力度不减,4月份立案42件,单月立案数超过2015年全年立案数。1—4月份共立案71件,结案2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挽回经济损失130.98万元,立案相比去年同期的69件持续增长。
“政府的补助资金到手了没有啊?还有什么问题要反映?”这是近日灌阳县委驻新街镇巡察组到该镇的车头村、永富村、娘北村实地调研检查,向贫困群众了解情况的一个镜头。巡察组通过查看村级财务公开、找部分党员谈话及前往贫困户家里了解情况等方式,了解核实扶贫专项资金来往发放及其他民生资金是否存在截留、私吞、侵占、挪用等情况,并从中发现问题和线索。
今年以来,该县重点加强对扶贫领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等督查,做细线索排查,挖掘案源线索。通过深入村组走访农户,面对面询问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发放、干部作风等事项,灵活运用查、核、访、谈、评、问等方式,深入发现问题线索。同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逐一登记制度,重点对扶贫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微腐败”问题优先调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今年1-4月,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43件,根据信访件立案34件。
与此同时,突出纪律审查重点,集中力量查办重要领域的案件。今年以来重点查处了县体管中心利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烟酒,公款报销个人公积金应缴部分等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将截留、私吞、侵占、挪用民生资金作为纪律审查的重中之重,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态度严查“微腐败”,严肃查处了新街镇永富村、石丰村干部套取扶贫资金等案件,有力地打击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不会办案、办不了案”曾是不少乡镇纪委面临的一个尴尬现实。针对部分乡镇纪检干部业务不熟,不能有效甄别线索、发现案源等情况,该县大力抓乡镇纪委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实行包案制度,切实提高乡镇纪委的办案能力。委局班子领导实行包案制度。各班子领导按照年初工作分工,带领所分管室的人员参与联系乡镇与县直单位的信访线索核实及案件查办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案件督办,分阶段开展因案指导,对疑难案件派专门人员进行实地指导,以提升基层纪律审查能力和水平。通过“传帮带”和“手把手”地教,使基层纪检干部了解办案工作的流程、谈话的技巧、条规的运用、违纪定性等业务知识,锻炼了队伍,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能办案、会办案、办铁案。今年1—4月全县9个乡镇共立案4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