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消费者关心的问题,城中区物价局在12月4日、5日的法制宣传活动中就停车收费问题给予了解答。
目前,柳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方式。
其中,有五类场所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包括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停车场,如机场、车站等;经批准的城市道路停放区和公共场地停车场;各级各类的医疗机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
【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机动车 停放服务收费按以下标准】
7:00-19:00收2元/小时,最高限价12元;
19;00-次日7:00,收2元/小时,最高限价14元;
医院、菜市场、学校附近设置临时停车点实行30分钟免费停放,
其他城市道路临时停车点,实行10分钟内免费停放,具体停车点以收费公示牌未准,不能“随意定价”。
在节假日期间,部分场所设立临时看护点,对车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一般按次收费,5元/次,收费员收费时必须出具相关身份证明,市民也需警惕一些社会闲散人员进行乱收费。
对饭店、商场、娱乐场所、写字楼等停车场产权归属个人或者个人控股的集团公司,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可以自主制定收费标准,但必须做到明码标价,在醒目位置放置收费公示牌。
上述金惠酒店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其停车场出入口都放置了收费公示牌。如果市民发现停车场内没有收费公示牌,或收费员没有按公示牌标准进行收费,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进行投诉。
【住宅小区的停车收费】
根据柳价格【2014】101号文件《柳州市住宅小区车辆停车收费指导标准》,小区车辆停车收费:
露天停车位70-150元/月;
室内(一类)停车位为250-300元/月;
室内(二类)停车位为200-250元/月;
机动车临时停车收费,室内停车场1小时免费,2小时3元,此后每小时涨1元,8-12小时8元;
露天停停车场1小时免费,2小时3元,3小时4元,4小时5元,5-12小时5元。
此外,如果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根据“双过半”原则,业委会也可自主制定停车收费标准,但必须做好公示牌,做到明码标价。
根据柳价费【2013】21号文件《关于重新制定我市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全市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临时停放的(12小时内):自行车:0.5元/辆、次;电动车、摩托车:1元/辆、次;连续停放超过12小时的,按上述标准循环累加收费。
月票:自行车:6元/辆、月;电动车、摩托车:25元/辆、月。
市民如果发现乱收费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进行投诉,并要留下收费票据或拍照留证。
责任编辑:覃连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