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杨贝贝)1月31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饮食特点,发布春节食品消费提示,提醒市民在家制作、储存食物以及外出就餐应注意的事项。
部分家庭有春节前囤菜的习惯,市食药监管局建议市民选择耐储存的蔬菜,如葱姜蒜、土豆、胡萝卜等,而且一旦出现腐败变质就不要再食用。对于家庭自制的腊肉、卤肉等半成品,无论是在窗台外放置自然冷藏还是冰箱冷藏,食用之前必须彻底加热,并确保煮沸时间和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
食物储存方面,市民应尽量按需备餐、点菜,打包的食物应当及时冷藏。冰箱内的食物要分类管理,熟食和生食避免接触,避免交叉污染。
市民外出就餐的话,应选择清洁卫生的餐馆(尽量选择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标志为“笑脸”的单位)就餐,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食物,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另外,市食药监管局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也提出了要求。食品生产者应当严格把住原辅料进货关,保证原辅料新鲜合格,来源合法,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对关键控制点加强管理和自查。餐饮单位要特别注意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配送等重点环节的卫生控制。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开办者要积极开展农产品进场检验,加强对经营环境、经营条件和经营行为的检查管理,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并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鲜活农产品经营者应尽量固定采购渠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加强对供货渠道的把关。
我市食药监管部门也将加强全市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市民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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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覃连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