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3月3日电 备受社会关注的广西男子开车门撞翻孕妇致其身亡一案日前宣判。3月3日,记者从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处获悉,因犯交通肇事罪,肇事男子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2015年5月14日17时,广西武鸣籍男子潘某将一辆微型客车停靠在人行道上,打开车门时撞上驾驶电动车经过、怀有身孕的周女士,致其倒地送医。周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同年6月7日死亡。
经法医鉴定,周某的死亡原因系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
庭审中,潘某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并积极向受害者亲属赔偿了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0.7万余元,受害者亲属对其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经法院审理认为,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潘某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在事故现场等候交警部门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行为;且潘某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获得对方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