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桂林日报通讯员王学景)为切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荔浦县严格预防、严肃管理、严厉惩处,社会监督,通过“三严一督”相结合,使本县渣土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年6月以来,荔浦县共查获渣土违规运输、污染行为案件40余起,所有案件均得到有效处理,没有任何积案。
严抓源头管理,预防在先。该县对所有渣土运输工地,坚持提前介入,耐心细致做好宣传,仅今年6月以来就发放《关于加强城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的通知》500多份,要求业主文明施工,自觉规范渣土运输行为。该县成立了由市容、交警、公路、交通等4个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强化集中整治,不定时、不定点,以设卡和上路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运输车辆进行监管。建筑工地进出口必须按要求建设车辆清洗设施,一切施工工地的运输车辆都要做到出发前清洗,保持车辆整洁方可出场;对渣土、沙石、水泥、泥土、混凝土运输车辆,要求全覆盖运输,严防途中撒、漏、滴。针对部分车辆利用下班时间违规运输的问题,建立夜间渣土运输车辆管控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实行全天候、无缝隙管理,时刻保持严管状态;同时对重点工地进行重点监控。
对违反运输规定,造成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该县渣土管理办从重从严进行处罚;同时对于造成的道路污染,由建设或承运方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清扫和冲洗,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对于拒不配合的,强制该单位或个人停工,严禁车辆上路。
同时,利用媒体对渣土违规运输、污染行为,特别是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加大曝光力度,让媒体和群众一起参与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