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晚报记者谭熙 文/摄
日前本报报道有人从湖南非法运输了138个装满气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来桂林经营,在经过七星区绕城高速附近被查获(6月8日10版《138个“移动炸弹”被没收》),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并开展了联合执法。昨天,市城管委联合质监、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集中销毁了联合执法行动中查处的液化石油气及钢瓶,这也是我市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公开销毁“非法气瓶”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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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销毁“非法气瓶”
昨天下午3点钟,记者跟随市城管委的工作人员来到位于长虹中路的坤旺燃气储备站。在储备站的空地上,堆放着一堆15公斤、30公斤大小不一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记者看到,有的管子是早已报废的“螺丝瓶”,有的钢瓶瓶身锈蚀剥落。储备站的工作人员正在对钢瓶中的气体进行逐一抽取。
“这些钢瓶是在今年4次联合执法行动中查处的一部分,总共有1886个钢瓶,液化石油气14.5吨。”市燃气管理处主任袁魁告诉记者,这些钢瓶有的是从湖南、柳州、贺州等地非法运输来桂林的,也有在非法燃气经营点缴获的,大部分为报废或者超出使用年限的钢瓶。
在销毁流程中,因为这些钢瓶中的液化石油气来源不明,要先由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储配站将燃气违法案件中的瓶装液化石油气抽至残液罐中,再充装到燃气销毁专用瓶中。之后,由有危险化学品资质的运输车辆将燃气销毁专用瓶和报废过期钢瓶运输到销毁单位。
“来源不明的气体将通过焚烧处理,报废、过期钢管在抽取残液、通过焚烧等措施消除爆炸危险后,再以高压切割等方式进行销毁。”袁魁表示,整个过程都要在监督的情况下进行的,事后销毁单位还要出具钢瓶和气体销毁处理报告并加盖公章,防止报废、过期钢瓶再次流入市场。
这也是我市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公开销毁燃气违法案件中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及钢瓶,从今年1月至今,相关部门在日常巡查和多次联合执法行动中缴获查处的一定数量的报废、过期钢瓶也将分批进行公开销毁。
“公开销毁来源不明的气体和消除钢瓶的使用功能,是为了及时消除燃气销售、储存、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也能对违法分子起到震慑的效果,以达到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保护使用者和经营者权益的目的。”袁魁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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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将开展“严打”
目前,全市获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企业为33家,其中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29家,市区持有合法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供应站点94家,去年全市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5.22万吨。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9月开始,我市为进一步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监督工作,决定由城管委、质检、公安消防、交通、安监、工商等多部门建立桂林燃气行业常态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单位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及时处理燃气行业整治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燃气行业是与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直接相关,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连的高危行业,外地近期发生的多次燃气事故应该给我们敲响警钟。”市城管委副主任谢应明告诉记者,目前燃气行业存在“三非”问题,就是非法运输,非法充装、非法经营点,“就像我们5日处置的非法运输经营燃气行为一样,现在有人组织用报废或超期未检钢瓶去湖南等地充装来历不明气体到桂林倾销,这严重威胁着公共安全。”
在2017年6月的“安全生产月”,相关部门将开展燃气行业联合检查和执法活动,对全市范围内的燃气安全生产和燃气行业无证照经营、非法运输、违法倒气、非法充装进行联合检查和执法。
“6月仅仅是个开始,下半年我们各个部门还要相互配合,开展燃气安全‘三非’问题的严打,要打到他怕去。”谢应明表示,将加强对非法运输车辆的打击力度,燃管处和消防等部门要对非法充装点、经营点进行摸排,联合执法、取缔。通过一系列的联合专项执法行动来消除燃气行业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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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市民注意定期年检
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一定要去正规的充气点充气,不要贪便宜去充来源不明的液化石油气。“此外,还要注意钢瓶的使用期”。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副科长乐晟告诉记者,根据国家规定,1996年以前生产的液化石油气瓶,属于护罩与瓶体通过螺栓相连的旧式气瓶,也就是俗称的“螺丝瓶”,已达到使用年限,从2011年10月开始被全面禁用,如果居民家中还有这种“螺丝瓶”可不要再存侥幸心理继续使用了。
现在的钢瓶护罩与钢瓶之间为焊接,“焊接瓶”也是有使用年限的。
根据201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对钢瓶的使用年限进行了规定,如果钢瓶上标注了生产日期和设计使用年限的,那么一般来说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允许在进行安全评定后延长使用期,使用期只能延长一次,且延长使用期不得超过气瓶的一个检验周期,也就是说,在年检合格的情况下,标明生产日期和设计使用的年限的“焊接瓶”最多也就是用12年。如果钢瓶上没有规定设计使用年限的,使用年限达到15年的应当予以报废并且进行消除使用功能处理。
“每4年就要对钢瓶进行一次年检,检测时需要对瓶体进行测厚、试压、气密性试验,年检合格才能继续使用,不合格的即使未过使用期也要强制报废处理。”乐晟提醒市民,一定要使用年检合格的钢瓶,生产时间和设计使用年限一般是以钢印的形式印在钢瓶护罩上的,年检时间则是喷在瓶身。“为了个人和家庭的安全,报废和超期不检、超期使用的钢瓶都不要用了,存在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