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市内某法院审结了一桩因为狗叫而起的伤害赔偿案——— 因为市民吴女士遛狗时未牵住狗狗,大狗冲着街上一名骑三轮车的市民一声大吼,把市民吓倒在地摔成伤残,法院最终判决吴女士赔偿4万元。(详见本报5月18日6版)
吴女士因一时大意,伤人损己实属不值。但放眼身边,一些“爱宠”市民中,确实还存在着一些不文明养宠的行为。不少市民都表示,养宠物是个人爱好,但最好能做到不打扰到他人。
养宠给他人带来困扰
现在,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领养一只可爱、温顺的宠物已经成了一种时尚。但随着身边爱宠人士的不断增多,一些市民也反映一些地方存在宠物扰民的情况。
在木龙湖景区后面的沿江地段,有一条供人散步、锻炼的步道。自从步道开通之后,就有不少市民选择在这条可以饱览江岸美景的地方锻炼。
但最近,记者频频接到市民反映,称步道上有时会看到宠物粪便,有些市民带着狗狗在这里散步时,没有注意清理粪便,造成污染。
前天,记者根据报料人所说的位置进行走访,发现步道上和旁边的草丛里,确实能看到宠物粪便。一位市民对此也很无奈:“走在江边风景如画,但是宠物粪便大煞风景。”
除了狗粪便扰民,记者夜间在桂湖附近的步道上走访时,还看到不少市民在带着大型犬散步时并没有牵绳子。比一些孩子还高的狗狗,靠近在人行道上玩耍的孩子,尽管狗主人表示狗狗很听话不咬人,但还是会有胆子小的孩子,被吓到。
爱宠不听话造成摩擦
宠物除了给居民带来一些困扰,对于邻里关系,有时候也会造成影响。
在东二环路某小区里,市民王先生曾多次向物业投诉楼下住户养狗夜间扰民的情况。经过物业多次协商,甚至惊动民警,最终问题得以解决。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两家人却因此闹得很不愉快。
类似的事情,在九华路北一巷也发生过。两家人本来十分和睦。但居民一次遛狗时,狗狗没有牵绳,把邻居的孩子吓哭了,结果双方越闹越凶,最后,居委会工作人员出面调解,才化解矛盾。
记者了解到,根据正式实施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位市民表示,现在市民法律意识越来越高,因为宠物问题引起的小摩擦动辄就可能闹到派出所,但邻里之间如果每次都闹要到派出所,其实是很破坏邻里感情的。
文明需主人提高意识
如何平衡爱宠人士和周边居民的诉求呢?曾经多次处理过因宠物带来纠纷的芦笛居委会工作人员梁先生认为,主人的态度和意识很关键:“宠物主人应该首先树立一个文明养宠的意识和态度。带宠出外散步,应该注意清理,减少对他人的、环境的负面影响。养在家里,也应该让狗狗养成不扰民的好习惯。”
市民韦先生也持同样的观点:“宠物毕竟是动物,有一些不听话不受约束的行为是正常的,关键是它的主人能够意识到养宠不能影响到他人,从而尽量管教好自己的宠物。”
还有饲养宠物的市民也支招,分享管教宠物的经验。养狗多年的市民陈女士介绍,训练宠物要奖罚分明,及时制止不当行为。其次暴力、体罚,切不可取。她说,一些宠物做错事,主人可能会以冲水、打骂的方式体罚它们。但这样的方法一时有效,但长期来看,这会让宠物长期活在不安全感中,可能在它们受到惊吓时做出伤害弱者的行为。最后,训练宠物必须要有耐心、爱心。“宠物的行为都是在日积月累、循循善诱下形成的。主人有爱心,有耐心,宠物也会慢慢地随着主人,成为一个听话的‘乖孩子’,不会打扰到别人。”
记者陆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