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桂林12月1日电(通讯员 陈媛)何某某系桂林市象山区某小学数学教师,其任教期间多次猥亵班上的5名女学生。近日,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审查该案后,依法以何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6年6月,方某某带着她年仅十周岁的女儿李某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学校老师何某某从2015年9月开始,几乎每个星期都抓捏其胸部,还有其他女同学也有同样遭遇。公安机关立即拘传了何某某,其如实供述了其在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期间,多次猥亵5名女学生的犯罪事实。
何某某称其做案多数在上晚自习时假装辅导学生做题,进而实施猥亵行为,由于被害人胆小害羞都不敢反抗,其便形成了习惯,只要有机会就实施猥亵。由于何某某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国家法律,其所在的小学已经对何某某予以开除。
检方认为,何某某作为人民教师,对其学生负有教育、保护的特殊职责,但其却利用教师身份多次猥亵多名幼女学生,利用她们年幼无知,胆小害羞,难以抗拒和揭露其犯罪的弱点实施犯罪,严重摧残幼女的身心健康,造成恶劣的恶劣影响。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实施猥亵犯罪的,要依法从严惩处,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何某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