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马山县根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规划,狠抓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调动群众参与,强化监督力度,全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取得明显的成效。据统计,截止目前该县整合各级部门资金14040.93万元,建设通屯水泥路390.24公里,通屯砂石路75.4公里,产业路6.7公里和桥梁1座,受惠群众18329户79061人。
坚持分类实施,强化配合落实。该县政府把扶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当作民生工程来抓,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做到目标任务、监管责任、建设期限“三个明确”。项目按规定将投资50万元以内下放乡镇,由乡镇按照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到村到户办法组织实施;投资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实施,不断优化简化操作流程,明确监管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机制,为项目加快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加大宣传力度,调动群众参与。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扶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该县强化宣传力度。一是召开群众动员会。凡是安排扶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村屯及社区都召开群众动员会,让群众知晓,争取群众支持,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报纸、板报、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扶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政策、目的和意义,使项目建设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三是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包村挂点工作人员结合进村入户开展结对帮扶、乡村建设,采取座谈或走访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激发广大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热情。四是树立典型宣传。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当地党委政府注重培植、收集项目建设的典型事例,通过简报、电视展播等形式进行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改善生活质量的信心决心,自觉克服等、靠、要思想。
完善监管制度,规范项目建设。该县交通局建立健全扶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各种监督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规范实施。一是加强项目管理。认真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落实乡(镇)、村、屯三级公示制度,规范项目监测和竣工验收,完善项目档案资料。二是抓好资金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严格财经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切实做好采购、评审、资金拨付等环节的跟踪服务工作,坚持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资金,在保证财政扶贫资金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核算到位、监管到位。
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该县交通局完善项目建设督查制度,定期对扶贫基础设施在建项目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建设施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于进度慢、问题多的项目,及时调整责令整改,坚决予以通报批评;强化和规范项目验收环节,严格验收责任追究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确保项目质量达标。 (苏继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