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教育孩子是理所应当,但如果教育的方式变成了家庭暴力,那么挥舞拳头的父母们,终将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7月14日,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就依法向遭受父亲家庭暴力的申请人小墨(化名),以及其监护人母亲邓女士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父亲陈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同时中止陈某的监护权和探视权。目前,小墨和母亲在法律保护下已恢复正常生活。这也是该中心受理的首例未成年人遭监护人家暴案件。
孩子伤情照片父亲棍棒教子
邓女士与陈某结婚后生下小墨,但两人因感情不和于2008年协议离婚,依协议小墨由陈某携带抚养。
孩子伤情照片
2012年以来,陈某经常对小墨进行打骂,小墨全身多处经常出现瘀伤、淤血等被打痕迹。尤其2014年以来,陈某对小墨的打骂升级,导致小墨萌生跳楼自寻短见想法,陈某还威胁小墨不得告诉外人,否则将遭受更严厉的惩罚。
母亲维权起诉
邓女士得知后,曾多次劝告陈某不能再打孩子了,但陈某不但不听,反而变本加厉,对小墨打得更厉害。
孩子伤情照片
为此,小墨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医院检查小墨不但身上有伤,并且患上了中度忧郁症和轻度焦虑症。由于小墨尚未成年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母亲邓女士作为法定代理人,代小墨向法院申请寻求法律庇护,同时提起变更小墨抚养权诉讼。
(图片来源网络) 7月4日,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依法受理了此案。“孩子现在怎样?居住的地方安全吗?你们母子俩是否需要法院帮助提供临时庇护所吗?”当法官得知母子俩已暂时找到安全栖身之所后,决定次日去趟派出所和陈某所在社区,对案件情况作进一步调查了解。
为母子筑起“防暴墙”
7月5日,法官通过到辖区派出所调查取证,和到陈某所在社区走访调查了解到,陈某性情暴躁,不太爱与街坊邻居打交道,用打骂的方式教育孩子是常有的事。今年4月份期间,陈某分别用皮带、衣架等物件对孩子进行打骂,疼痛难忍之下,孩子曾拨打“110”向民警求助2次。
根据调查情况,法官依法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公安合作备忘录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禁止被申请人陈某对申请人邓女士、小墨实施谩骂、侮辱、嘉胁、殴打;中止被申请人陈某对申请人小墨行使监护权和探视权。该裁定的有效期为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最长时限——6个月。
为保证裁定后续工作做细、做实,在裁定送达时,法官与送达组干警共同前往派出所、社区和小墨所在学校,帮助母子二人快速筑起了“防暴墙”。
据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派出所在收到裁定和护令48小时内,应与陈某进行谈话,对陈某予以警示,定期回访;要求陈某定期向所在社区民警报告,及时了解被申请人动向、行为等信息;做好出警备勤工作,对陈某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报警及时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法院,出警时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邓女士母子所在社区网格员和孩子就读院校也负有定期回访母子生活,及时掌握母子生活第一手资料的义务,如发现陈某再次施暴的,或是获悉母子二人受到陈某再次施暴的情形,应当帮助母子二人及时报警处置,并主动与法院联系,全力保障母子日常生活不再受陈某干扰。(通讯员 梁峰 记者 李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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