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埔镇龙台村村干部公款旅游问题。
2014年7月1日,大埔镇龙台村委主任何金光、原村支书覃炳吉组织全村部分党员(共20多人)到融安县大良镇石门仙湖景区游玩,共开支经费3280元。此经费从村委集体资金出账且无票据。何金光、覃炳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全部退还村集体。
2、沙埔镇沙埔村党总支部书记刘永添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插手集体林地承包问题。
2002年4月1日,在大树冲林场承包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沙埔村党总支部书记刘永添在未经村两委会商议和村民代表会通过的情况下,违反集体资产处置的相关程序,采取暗箱操作方式,伪造他人签名,私自延长承包期限。刘永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龙头镇原伏虎村党支部书记刘洪坤截留危房改造款问题。
2005年时任伏虎村党支部书记刘洪坤在办理群众危房重建补助款时,截留了刘某某、陈某两户危房重建的补助款共1000元用于修缮伏虎村上罗屯机井变压器;2006年,刘洪坤截留了陈某某、罗某某两户危房重建的补助款2000元用于购买伏虎小学办公桌。刘洪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沙埔镇长隆村原计生专干黄奎等人弄虚作假领取退岗补贴问题。
2012年3月,沙埔镇长隆村委在开展关于历任村干任职情况的申报和调查核实工作过程中,黄奎弄虚作假,把自己的定工年限从1年1个月改为12年,且在原长隆村委干部黄祖兴、黄爱明帮助下通过了审查,多领取了退岗村干补贴共计14433元。黄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祖兴、黄爱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多领的补贴如数退还。
责任编辑:覃连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