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站责任区刑侦大队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
6月27日,柳南公安分局南站责任区刑侦大队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抓获嫌疑人1名。 5月25日,事主梁某报警称:其红岩路二区家中被人入室盗窃,卧室内一背包中的8450元现金被盗走。案发后,该队立即组织开展案件侦破工作。民警查阅了大量天网视频及现场摸排走访,成功捕捉到嫌疑人外貌体征,并进行深入摸排。6月22日,民警收获线索:一名外号“阿浪”的年轻男子与嫌疑人特征相符,经细致核查,民警确定“阿浪”真名为兰某浪。经过对嫌疑人展开进一步调查,民警了解到兰某浪近期频繁在红岩路一带出现,布控警力随即顶着酷暑高温对该区域严密布控。6月26日15时许,兰某浪出现在红岩路一网吧门前,伏击民警果断出击将其控制。 经审讯,嫌疑人兰某浪如实供述了于5月份期间,在红岩路一居民家中入室盗窃8450元,在红岩路一门面内入室盗窃一台VIVO牌手机的犯罪事实。 目前,嫌疑人兰某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城北派出所警务助理协助警方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
6月27日,鹿寨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在思贤村警务助理的直接配合下,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破获1起入室盗窃案。 当天凌晨3时许,鹿寨镇思贤村警务助理根据城北派出所的事先安排,开出租车在县城找到正在街上游荡的有前科的盗窃嫌疑人莫某康,随后将其带到城北派出所。经审讯,莫某康供述了2月20日至23日多次在思贤村盗窃的违法犯罪事实。同时,他供认民警刚从其身上搜出的239.5元现金,系其1小时前在思贤村卫生所撬门入室盗窃所得。上午9时,卫生所医务人员上班时才发现被盗,急忙向警方报案,并带民警前往勘查现场。 目前,莫某康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涉嫌盗窃罪正被警方提请批准逮捕。
“狐狸”再狡猾也逃不过好“猎手” 警方追踪一年多入室大盗终落网
6月26日,柳南公安分局河西责任区刑侦大队远赴桂林,抓获一名入室盗窃嫌疑人。 2014年12月末,该队辖区金河湾小区某居民房发生入室盗窃案,事主家中被盗现金1万余元。案发后,该队立即组织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在分局刑侦综合大队协助下成功锁定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欧某林(男,42岁,三江县人)。之后,该队多次往返三江县追查嫌疑人行踪,但嫌疑人极度狡猾,作案后立即隐藏真实身份逃往外地藏匿,破案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该队加大侦查力度,对嫌疑人进行网上布控。6月20日,办案民警侦查到欧某林目前正在桂林活动。该队立即与桂林警方取得联系,同时组织民警赶赴桂林实施抓捕。6月26日,该队在桂林警方协助下成功抓获嫌疑人欧某林,并在桂林对其进行突审。 经讯问,嫌疑人欧某林如实供述了通过攀爬进入事主家中盗走现金1万余元的犯罪事实。目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深挖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防盗知识 夏季是入室盗窃案多发之季,一般为夜盗案,主要是攀爬落水管、空调外机,翻窗入室或撬门行窃。 防止室内盗窃,首先就应锁好自家房子的防盗门,在居民楼安装楼宇对讲,可阻止闲杂人员自由出入,将犯罪分子挡在楼门之外。 在现有的小窗上对铁栅栏进行改造,用一根扁铁加固在原有的铁条焊疤上,每一点都焊牢,连成一体,使窃贼无隙可钻,从而达到防盗的目的。 盗贼在实施入室盗窃时,主要以现金和体积小的贵重物品为主要侵犯目标。应把家中大量现金存入银行,贵重物品一定要锁好,一旦被盗,会减少财产损失。 责任编辑:覃连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