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谢维华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净重达9029.8克,毒品数量大,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韦少分运输同等数量的毒品甲基苯丙胺,亦应予以严惩,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一审判决:
一、被告人谢维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被告人韦少分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韦植恒运输毒品氯胺酮共79 742.8克,且是累犯,应予严惩,鉴于综合本案证据看,不排除韦植恒受他人指使而运输毒品,对韦植恒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一审判决:
被告人韦植恒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通讯员邓煜 摄)
被告人谭树木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而进行运输,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且所运输毒品数量大。
一审判决:
被告人谭树木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通讯员邓煜 摄)
被告人江成、周密二、覃启决、黄春转制造氯氨酮15108克、含氯胺酮的液体28 550克,毒品数量大;江成非法持有毒品氯胺酮298.8克,毒品数量较大。
一审判决:
一、被告人江成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对被告人江成限制减刑。
三、被告人周密二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四、被告人覃启决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五、被告人黄春转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八万元。
今天上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市法院2015年以来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及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阳永乐介绍:2015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06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1177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48人,同比上升7.25%,重刑率为12.57%。2016年至今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56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378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61人,重刑率为16.14%。
近年来,尽管我市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大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禁毒人民战争取得了积极、显著的成效。但总体而言,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受全球毒情恶化等大环境影响,禁毒形势依然严峻。
就毒品案件审理情况来看,当前我市毒品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犯罪主体以无业人员为主,以贩养吸,毒品累犯、再犯比例较高。
二是新型毒品犯罪增幅较大。
三是犯罪手法不断翻新,手段更加隐秘,譬如犯罪分子以养殖、种植为掩护在养鸡场、果园等地方制造毒品,利用QQ群、微信群贩卖毒品、传授制毒技术等等。
尤其需要重点打击的是新型毒品犯罪问题。近年来,受大环境的影响,我市涉及新型毒品的案件逐年攀升,涉案毒品数量不断增多,应当引起社会更多的关注,其中氯胺酮的泛滥尤为严重。
氯胺酮俗称“K粉”,是一种精神药品,临床上可作为麻醉剂使用,但也是一种很容易上瘾的毒品,一般人只要足量接触两三次即可上瘾。吸毒者服用氯胺酮后会产生意识与感觉的分离状态,导致神经中毒反应、幻觉和精神分裂症状,对记忆和思维能力都造成严重损害。由于氯胺酮的致幻作用,吸食者容易产生暴力倾向,从而引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甚至导致暴力犯罪。同时,吸毒者为筹集毒资常常铤而走险,也易引发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因此,氯胺酮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此,今年4月1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调了氯胺酮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其与海洛因的比例由原来的20:1调整为10:1,加大对涉氯胺酮犯罪的惩治力度。(记者 李澜)
责任编辑:覃连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