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记者从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根据《自治区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18年桂林具备实施企业稳岗补贴的条件,目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开始申请该补贴。 记者了解到,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需满足“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2017年度桂林市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0%)”、“企业财务制度健全且运行规范”等条件。需要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可登陆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网站下载实施文件和附件材料,填写申报材料和录制导入模板数据。 据介绍,申报材料为《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递交书面材料的同时还需递交申报导入模板资料)、《企业减员情况表》以及《上年度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表》(由上年度已领取稳岗补贴的企业填报)。 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在县级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企业向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在桂林市参保的企业向桂林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待遇科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10月31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向相应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期限申请的,本年度视同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