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孙盛峰 通讯员董永骏)两男子驾驶重型货车碰倒一辆摩托车后逃离现场,事故导致摩托车上两个人死亡。在交警的调查中发现,在这起看似简单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中,居然还隐藏着“案中案”。经过交警的抽丝剥茧,迷雾被渐渐拨开……
5月19日20时40分许,象山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万福路联达山与城门口看到一辆重型货车碰到了一辆摩托车,摩托车上两个人被撞倒在地,但是货车没有停留,而是直接开走了,报警人正跟着这辆货车。象山交警事故民警在现场发现一辆摩托车和两个人倒在地上,120赶到现场后对两名伤员进行救治,经诊断一人当场死亡,一人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民警在勘查完事故现场后,立即联系报警人前来配合调查,并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进行取证。民警在询问报警人后得知,事发当天报警人在目击事发后,一直跟着货车到了羊角山加油站,发现货车司机停车后下了车,当时他好心的上前和货车司机说了他在万福路口撞了人了,叫他赶紧回去处理,然后报警人就离开了,离开之前记下了货车的车牌号。
随后,民警通知货车驾驶员前来配合调查。当晚10时左右,货车驾驶员韦某来到象山交警大队,在民警询问韦某时,韦某称他在驾驶桂C336**重型货车经过事发路段时,听到车辆右后方有一声异响,但是并没有在意就开走了。之后,行驶至二塘乡路段时,有一辆小车跟着他的车,他看到小车驾驶员向他招手示意他停车。但是,韦某并没有理会继续行驶。在韦某录完口供后,民警将韦某的口供与报警人所说的进行对比,发现了一处有冲突的地方。报警人说的是货车在羊角山油库停下后司机下了车,他上前去和司机说了他撞了人。而韦某所说的是当时他一直驾车行驶,虽然他看到了有人对他招手示意但是并没有停车。两人的口供的差异让民警产生了怀疑,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民警立即调取万福路口卡口监控发现,当时驾驶货车的驾驶员和韦某的外貌体型有出入,并不是同一个人。民警经多方调查,发现处理桂C336**重型货车违章的全是一名莫姓男子,民警更加对韦某的叙述产生了怀疑。随后,民警立即通知韦某、莫某一起到象山交警大队接受询问。
韦某、莫某到达象山交警大队后,民警对他们分开进行了询问。在民警询问时,韦某依旧维持之前的供述,而莫某说他虽是车主,但事发当时并没有驾驶车辆。虽然两人所说的与民警调查的不相符,但是民警并没有放弃,就在民警询问韦某时,韦某可能是口误,透露出其平时驾驶的是一辆车号为桂C298**的一辆重型货车。得知这个重要线索后,民警立即开始走访排查。果然有重大发现,原来事发当时韦某曾驾驶桂C298**重型货车在其他路段出现。此时该案的所有真相趋于明了,当民警将证据摆到韦某面前时,韦某才不得不口承认他是替莫某顶包的,当时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的是莫某。
经过进一步核实,涉嫌为他人顶包的韦某是莫某的妻弟,莫某没有货运从业人员资格证,担心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不会理赔,才找到了内弟韦某帮他顶包。在本次事故中,莫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抢救伤员,并驾车逃离现场,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以上责任。韦某帮莫某顶包,已经移交相关部门另行处理。
目前,莫某因交通肇事罪已经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