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动三轮车“一拖三”驶上桂阳公路 交警及时拦下这列“小火车”
本报讯(通讯员姚海银 首席记者申艳)1月22日下午,一男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行驶在桂阳公路雁山路段,后面还拖着三辆电动三轮车。雁山交警及时纠正并处罚了这起“一拖三”的交通违法行为。
被拦停的“小火车”。通讯员姚海银 摄1月22日,雁山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下午3点左右,民警在雁山交警大队门口见到了一辆拖着三辆车的电动三轮车,像一辆小火车一样在快车道上“蠕行”,一路摇摇摆摆,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交警及时将它拦停。
驾车男子姓黄,他表示要把这些车拉到阳朔去,“一拖三”是为了节省运费。在民警的教育下,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现场联系平板拖车,将这些三轮电动车拉至阳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五项规定,黄某驾驶非机动车牵引车辆的违法行为被罚款20元。另外,根据桂林市区部分道路摩托车通行规定的通告,桂阳公路茶店路口至艺术大道口,摩托车非机动车必须走辅道。黄某不按规定车道行车,依法受到了1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