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出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冷静一个月 再来谈离婚
讯(桂林晚报记者莫俊 通讯员陈刚)日前,一对年轻夫妇到永福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5月9日,法院对此进行了审理。审判员审理认为,这段婚姻还有挽回的余地,于是对两人发出了一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限令他俩先回家冷静一个月,思考再三后再做决定。据了解,这是我市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夫妻两人因沟通不足闹离婚
小宁(化名)今年25岁,她的丈夫大华(化名)今年30岁。2012年,两人经人介绍认识后不到一年便登记结婚,随后育有一子,今年4岁。
日前,小宁以起诉离婚为由将自己的丈夫大华告上了法庭。4月5日,永福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小宁的诉求。按照惯例,法院的工作人员找来了事情的双方进行谈话,但未能协调成功。5月9日,法院对此事进行了公开审理。
小宁在庭审中表示,自己与丈夫的感情基础不好,缺乏了解,由于性格差异,两人较难进行感情交流,加上丈夫在外务工,两人有分居的情况,所以请求离婚。大华却表示,他与小宁之间的感情还没有破裂,仍有和好的余地,加上儿子还小,因此不同意离婚。
审判员随即对两人再次进行调解,但小宁依然坚持离婚的诉求。两人随后就婚后儿子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提出意见,但分歧过大,无法达成一致。据此,审判员决定休庭,待综合分析后再择日宣判。
审判员充分听取了双方陈述与意见后认为,小宁与大华两人是自由恋爱,已共同生活多年并育有小孩,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之所以出现今天的情况,是夫妻双方沟通不够,加上两人都年轻气盛,做事容易冲动,两人的夫妻关系还有挽回的余地。
法院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当天庭审后,审判员决定对夫妻二人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给予两人回家冷静一个月的期限,并要求两人在冷静期间多沟通、多交流,保持镇静和理智,不要向对方说出有损夫妻感情的语言,不要再就婚姻问题进行争执,三思而后行。
冷静期满后,两人可根据情况申请适当延长,若已和好或形成一致意见,可到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或签署离婚协议。
《离婚冷静期通知书》中写道:“你们从相识、相恋到组建家庭,这是你们共同选择的结果,也是你们对未来美好的憧憬和抉择之必然,婚姻关系的存续是以夫妻感情为基础的,但婚姻家庭并非纯感情的构造物,当婚姻出现裂痕,夫妻感情陷于危机的时刻,你们更应该静下心来,冷静思考和分析夫妻感情出现裂痕的原因。‘执子之手,与之偕老’、‘家和万事兴’是人们对婚姻家庭生活的美好憧憬与良好祝愿,你们要多想对方的长处和优点,也要考虑到自己的短处和缺点。在此,奉劝你们静下心来,细细考虑对方曾经为家庭做出的努力与艰辛,你们更应该互相理解与支持,用理智和温情去解决问题与矛盾,给子女提供一个健康成长和学习的家庭环境,彼此尊重与信任,勿轻言放弃家庭和婚姻,共同缔造美好未来。”
为婚姻多加上一道保险
据了解,设立“离婚冷静期”是永福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司法创新,而此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也是我市法院系统发出的第一份。
此案的审判员介绍说,在离婚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大多数当事人具有一定的冲动性,而且他们都把关注的焦点集中在离婚及财产分割问题上,往往忽视了婚姻家庭危机的诊断、治疗和心理修复工作。以往在审理离婚诉讼时,如果开庭调解未能成功,一般会直接判出结果,这次的不同之处在于,法院给夫妻双方一个法定的期限重新思考,并且要求当事人要多沟通交流,避免争吵,多做修补夫妻感情的行为。在此期间,法院还将为双方当事人引入社会力量做心理疏导工作,例如联合妇联组织、社区居委会,帮助当事人修复家庭矛盾、化解婚姻危机。
“如果双方思考清楚后不再选择离婚,这相当于是给一段婚姻、一个家庭加上了一道保险,让有可能和好的夫妻重新审视自己,让他们有机会重新携手,共同创造美好生活。”该审判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