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桂林日报 记者张苑 通讯员张玉保 周锦珊)随着“五一”临近,各路汽车销售商纷纷推出了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为的是在节日期间掀起一股汽车销售的“热潮”。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每年的五月都是汽车销售的旺季,也是汽车消费投诉的“旺季”,消费者投诉的问题集中在汽车销售过程中存在着汽车合格证“被扣押”,强制搭售保险等“潜规则”。为此,市消费者协会近日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家用汽车时,要了解一些购买汽车的基本注意事项,规避“潜规则”,以保证自己顺利买到心仪的汽车。
■警示一:买车前做到“心中有数”
购买汽车前,需要多了解车市信息,做到价格、配置、用户口碑、售后服务等心中有数。特别要注意的是,消费者在预付定金时须三思而后行。
■警示二:签订合同注意细节
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需要认真查看销售合同的所有条款,确认购车型号,交车日期。尤其是特别约定的内容,诸如优惠政策,赠送物品的品牌、规格、价值、安装等都要明确写入合同。如果销售方以车辆货源紧俏为由加价,消费者有权拒绝。消费者对是否在4S店内购买车辆保险也要了解清楚。最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中还要明确经销商违约责任,避免发生纠纷后索赔无据。
■警示三:提车时别忘看合格证和发票
消费者提车时要及时索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否则不仅影响车辆上牌等事宜,还对今后车辆“三包”产生不利影响。对一些经销商以种种借口延迟交付车辆合格证的,要及时主张权利,必要时可以向12315或者属地的消协投诉。
此外,还应仔细查看购买车辆合格证,比对合格证上的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如果在购车时遇到经销商不能同时交付合格证的情况,应与经销商书面详细约定经销商交付合格证的具体时间、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及意外损失的赔偿条款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