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司机”出没 请注意
“白加黑+零点行动”今年首季已查210起酒驾20起醉驾
讯(桂林晚报记者莫林骐 通讯员聂梦娴卢永娜 吴平)酒驾、醉驾、毒驾对驾驶员以及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的危害巨大,无证驾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也给道路交通秩序带来极大影响。“创城”期间,结合当前常态化开展的各类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市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查处力度。连日来,各辖区交警大队依照辖区实际情况,开展 “白加黑”、“零点行动”等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全市针对酒驾醉驾的常态化管理机制逐步形成。
交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 通讯员覃克 摄“二进宫”被吊销驾驶证
近日,秀峰交警大队在文化宫路路口设卡开展查处酒驾行动。一名驾驶员并未听从民警的指挥停车接受检查,而是意图冲卡,被民警设置的路障拦下。经检测,驾驶人赵某某的酒精检测结果为34mg/100ml,属饮酒驾驶。民警随即将其带到一旁接受处罚,谁知在处罚过程中赵某某未能出示驾驶证,在通过身份核实驾驶员信息时,民警又发现赵某某于2016年7月31日就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其驾驶证还属于暂扣状态。此次再犯已属“二次酒驾”。
秀峰大队法制部门民警介绍,“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违法行为人赵某某虽知晓酒后驾驶的危害和处罚,但是他自以为“二次酒驾”与第一次酒驾是一样的处罚,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19日,赵某某因“二次酒驾”被秀峰交警大队依法执行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盘查。查酒驾牵出用伪证
4月20日晚,秀峰交警大队联合秀峰分局刑侦大队、市交通管理局运管处,在解放东路文化宫路路口设卡检查。结合城区酒驾违法规律特点,针对夜间等重点时段,民警重点筛查摩托车、小型轿车等。
当晚11时,在检查一辆红色小车时,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有饮酒驾驶嫌疑,遂让其进行酒精检测仪测试,仪器显示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随后,在对其相关证件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该驾驶员刘某所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系伪造。因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对刘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及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共处以4000元罚款,并处拘留。
当晚,桂林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酒驾、毒驾违法统一专项行动,共查处9起酒驾违法行为,其中2起为醉酒驾驶。
持续打击危险驾驶
市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酒驾、醉驾、毒驾对驾驶员以及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的危害巨大,无证驾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也给道路交通秩序带来极大影响。“创城”期间,结合当前常态化开展的各类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市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查处力度。
据统计,2017年第一季度,桂林公安交警部门共查获210起酒后驾驶、20起醉酒驾驶。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桂林交警部门整治酒驾措施不断深入推进,从原先定时定点地查处酒驾,逐渐扩展为不定时、不定点、全天候、异地交叉等方式进行查处。除了开展全市统一行动,各辖区交警大队会依照辖区实际情况,不定期地开展“白加黑”、“零点行动”等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全市针对酒驾醉驾的常态化管理机制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