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禁渔期翻倍延长的背后
讯(桂林晚报记者龚亮勇 文/摄)4月10日上午,平乐镇捕鱼队渔民黄景双正在屋前慵懒地修补着渔网。已经在家休息了近40天的他,下一次下水捕鱼还要再等上2个多月。今年,漓江两岸许许多多像黄景双一样的渔民都会面临史上最长的一个禁渔期。
记者从市渔政执法支队了解到,从今年开始,漓江禁渔期将从原来的每年的4月1日至6月1日调整为3月1日至6月30日。持续时间从原来的2个月延长至4个月,整整翻了一倍。
为什么要延长漓江的禁渔期?这个史上最长的禁渔期,将给漓江带来什么?而依赖漓江生息的渔民,又是如何看待这种漫长的等待的?
平乐镇,渔民黄景双正在晾晒渔网。面对为期4个月的漓江史上最长禁渔期,黄景双并没有抱怨或担忧。他相信,禁渔期延长能让漓江中的鱼儿休养生息,对于真正的渔民也是一个利好消息。禁渔期首度延长
禁渔期制度,是指在天然水域主要经济生物的繁殖期和幼鱼生长期禁止捕捞作业,减少对水生生物产卵群体和幼体的损害,使水生生物资源得以休养生息。
2002年8月,经桂林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漓江虞山桥至漓江桥核心江段建立了一个永久性“禁渔区”。虽然全长只有4.8公里,但开了广西内陆江河禁渔的先例。
2011年,漓江实施禁渔期制度,范围囊括流经桂林市、灵川、阳朔、平乐的干流及重要支流。其中,漓江干流主要指桂林市上游的南洲湾至下游平乐桂江黄龙村(与贺州市昭平县分界)河段;支流包括小东江、桃花江、相思江等河流,全长约175公里。禁渔期为每年4月1日至6月1日。
今年,是漓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第七个年头,持续时间的调整源于国家农业部的一则通告。
今年2月,农业部发布《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根据通告规定,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由原来的每年的4月1日至6月1日调整为3月1日至6月30日。
“漓江是作为珠江的一条支流,被纳入此次调整的,但这一调整符合漓江的‘鱼情’。”市渔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宛玉剑告诉记者,漓江的鱼类种属很多,而不同的种属产卵期也不同。每年农历三四月,桃花汛涨春水,便陆续有鱼从大河向上游溯河产卵。直至农历六七月洪水汛期,漓江的当家鱼类倒刺鲃、光倒刺鲃才大批产卵。
作为漓江边的第五代渔民,今年57岁的黄湘光对漓江里许多鱼种的产卵期也了如指掌。“最早产卵的是鲤鱼,3月打上来的鲤鱼,肚子鼓囊囊的,全是卵。产卵最晚的是大眼鱼、穿条子,到了6月,还有不少肚里有卵。”
“设立禁渔期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保护产卵的雌鱼,原来2个月的禁渔期并不能庇护到漓江里所有的产卵鱼类。延长至4个月后,无疑能更好地保护漓江渔业资源。”宛玉剑告诉记者,禁渔期延长对于保护漓江渔业资源的作用,要远大于人工增殖放流。
1998年,桂林开始人工增殖放流,每年往漓江投放各类鱼苗都在100万尾以上。其中,2007年向漓江投放的鱼苗更是多达250万尾。“桂林人工增殖放流的力度已经很大,但仍无法与自然繁衍相比。一条鲤鱼,一次产卵的数量就在10万以上。”宛玉剑说。
渔业资源存在危情
在禁渔期间,市渔政执法支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受市民投诉、举报,打击违法捕捞作业。对于只有十几人的渔政执法支队,禁渔期延长意味着人手更难调配和更大的工作压力。但今年2月得知这一消息,宛玉剑的第一反应还是“很高兴。”
在宛玉剑看来,漓江渔业资源衰竭的脚步仍未遏制。
大自然不仅造就漓江的形美,也赋予它丰富而鲜活的生命。上世纪70年代,广西水产研究所对漓江鱼类进行调查,共采集到的119种。“全区江河鱼类一共是290种,论鱼种丰富,漓江是区内江河之冠。”退休前任广西水产研究所渔业资源环境首席的周解告诉记者。
2006年至2007年间,周解率领一支科考队再次对漓江的渔业资源进行调研,结果令人吃惊。“我们在桂林市区、大圩镇、会仙湿地和兴坪设采样点,进行实地渔业调查,采集到的鱼种只有62种。时隔30年,锐减近半。”周解告诉记者,以往大型的经济种类,如翘嘴鲌、海南鲌、三角鲂等已不见踪影,而个体不大、经济价值不高的种类,如大眼华鳊,转而成为漓江的优势鱼类。
在周解看来,除了水利项目的无序无度开发、漓江河道被人为破坏、噪音污染等影响漓江鱼类生存环境的因素,过度捕捞也是导致漓江鱼种锐减的一个主要原因。“漓江段有8个渔业队,近千专业渔民,而两岸半渔半农、置有捕捞渔具的农民、船民、群众更是超过万人。漓江有多长?几十万米尼龙胶丝网层层密布,产卵场、越冬场等鱼多的地方,人多网更多,什么鱼都在劫难逃。”
阳朔镇东岭社区渔家新村,渔民黄仁忠仍守着自己的一条渔船,但已经很少下水。“如今,经常是两三天才能捕到几斤鱼。”黄仁忠告诉记者,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漓江里网到几十斤重的鱼不是什么新鲜事,出一次船收获三四十斤鱼再正常不过。个头不大的黄鳝骨、鲫鱼是渔民瞧不上眼的“次品”,捕到后也常常放生。如今,捕到一条七八斤的鱼能让渔民高兴好一阵,原来被“嫌弃”的黄鳝骨、鲫鱼常常成为渔民网兜里仅有的鱼类。
“这些年,桂林努力通过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人工增殖放流等手段保护漓江的渔业资源,但也只是在延缓其衰竭的速度。”宛玉剑告诉记者,虽然10年来未对漓江的渔业资源进行摸底调查,但从渔民们的反映来看,漓江渔业资源还未能得到全面恢复。
“延长禁渔期,能直接、有效地保护漓江渔业资源,让水里的鱼类得以休养生息。”宛玉剑说。
核心提示:4月10日上午,平乐镇捕鱼队渔民黄景双正在屋前慵懒地修补着渔网。已经在家休息了近40天的他,下一次下水捕鱼还要再等上2个多月。今年,漓江两岸许许多多像黄景双一样的渔民都会面临史上最长的一个禁渔期。
渔民的失与得
漓江两岸的渔民以捕鱼为业,禁渔期延长会不会影响他们的生计?
10日上午,平乐县城,58岁的黄俊明刚刚结束清扫大街的工作,回到村里。他的家,位于漓江与茶江交汇处岸边一片砖瓦平房之间。
和村里55户人家一样,黄俊明的祖祖辈辈都是吃住在船上的渔民。到了他这辈,虽然在政府的帮助下在岸上起了房子,但没有田地,打渔仍是他们最主要的生活来源。这些年,渔获量越来越少,日子也越发艰难,黄俊明便找到这份环卫兼职,每月能拿到一千元左右的报酬贴补家用。“平时,日子还过得去,但禁渔期里不能出船,一家人生活就全靠这点工资。”
相比之下,55岁的黄景双日子更不好过。一直没能找到兼职的他,除了偶尔打点零工,生计全赖泊在岸边那艘渔船。在禁渔期,渔船下不了水,收入便也没了,“虽然省吃俭用,上一年存下的那点钱,也都会在这段日子花光了。”
平乐县水产站站长李茂洲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渔业用油油价补贴与禁渔期生活补贴不能同时领取。因此,平乐县全部拿到油补的223个渔民,在禁渔期间都无法享受额外的生活补贴。
禁渔期延长,便意味着渔民们一年里失去主要收入的日子也从原来的2个月变成了4个月。然而,几位渔民告诉记者,得知禁渔期延长的消息,村里并没有抱怨的声音。
“禁渔期这段日子,是更长更难熬了。”黄景双说,但他并不为以后的生活忧心。
黄景双说,在实施禁渔期制度以前,江里鱼类的产卵期也是渔民们下网的高峰期,“在产卵期,鱼喜欢扎堆,个头又大。起一张网,收获量至少要比平时翻上一倍。”随着出船撒网的“编外渔民”越来越多,这导致了很多雌鱼还未来得及产卵就被送上了餐桌。“江里的鱼越来越少了,以前一天能收二三十斤鱼,慢慢减少到每天两三斤。有时出一天船回来,网兜里还是空的。”
2011年,漓江禁渔期制度开始实施。几年之后,渔民们便感受到了变化——— 网兜里的鱼渐渐多了起来。“在2011年之前,能捕到二十来斤一条的乌草,村里渔民都会围过来看个稀罕。最近这两年,捕到二十来斤乌草早已经不新鲜了。去年,村里还有人捕到一条比小孩个头还大的乌草,有50多斤。”
渔民黄湘光告诉记者,除了鱼的个头越来越大,多年不见踪影的一些鱼类也再次出现。“在禁渔之前,已经好些年没见过红眼鱼、翘嘴鲃和勾鱼(音)。这几年,起网时又能看到这几种鱼了,数量也越来越多。”
渔民们相信,这些可喜的变化都是禁渔期带来的。“所以,禁渔期延长对于我们这些专业渔民来说同样是个好消息。”黄景双说,虽然一年将有4个月不能出船,“但鱼多了,下半年能补得回来。”
全面休渔可能实现
调整后长达4个月的漓江禁渔期,给河鲜消费市场又将带来怎样的变化?
10日下午,平乐县城黄埔路,吴继辉正招呼服务员将刚从菜市场采购的上百斤的活鱼倾倒进玻璃水箱。经营鱼餐馆10多年的他,对河鲜消费市场的变化最为敏感。“以乌草为例,如果是野生的,平时采购价为每斤20元左右;人工养殖的要便宜一半,每斤10元左右。”吴继辉告诉记者,一进入漓江禁渔期,自然生长的乌草供应将大大减少,“野生的乌草价格现在已经涨到每斤30元。相比之下,人工养殖的乌草价格变化不大,每斤比平时只涨了一元钱左右。”
“距离禁渔期结束还有2个多月,野生乌草价格很可能还会继续走高。”吴继辉分析,但从总体来看,禁渔期延长并不会对河鲜供应市场带来太大的影响,“市场上卖的河鲜还是以养殖的为主,这些年,养鱼的人越来越多了。”
平乐县水产站站长李茂洲也认为,禁渔期延长并不会对普通百姓的河鲜消费带来太多的影响。“本地河鲜供应中,自然捕捞大约只占2成左右,大头还是来自于养殖。”李茂洲告诉记者,2015年,全县水产养殖面积15975亩,产量9838吨;2016年,这两个数字双双增长,养殖面积达到16335亩,产量达10127吨。
禁渔期间,虽然野生河鲜的价格比往常涨了不少,但吴继辉经营的鱼餐馆每天的销量“跟往常差不多,有六七十斤。”吴继辉说,像这样规模的鱼餐馆,县城及周边有百来家,算下来一天要消耗野生河鲜多达六七千斤。
这些野生河鲜又从何而来呢?记者走访了县城几家鱼餐馆,得到的答案基本一致——— 少量来自违法捕捞,多数来自不在禁渔范围的茶江和荔江。
实际上,与漓江共同汇入桂江的荔江也同样面临着渔业资源衰竭的问题。荔浦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韦修剑告诉记者,虽然县政府每年都要往荔江投放大量鱼苗,但在前些年,几个观测点基本见不到鱼,“影响鱼类生存繁衍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过度捕捞。”
2014年,一块块告示牌竖立在荔江县城段的岸边,再次重申《荔江管理暂行规定》中关于县城江段禁止一切捕捞作业的条款。这一地方规定已经发布了10来年,但实际约束力依然有限。渔民黄福生告诉记者,在当地渔民与执法人员几次冲突后,电鱼和地笼依然是严厉打击的对象,而撒网捕捞则常常被默许。
这样的局面,或许将在明年得到改变。
市渔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宛玉剑告诉记者,据他了解,自治区将于明年出台政策,在区内国有水面全面实施休渔制度,“这样一来,桂林的茶江、荔江、灌江、资江等等河流的渔业资源,也将得到休养生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