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成首批社会办中医国家试点城市
今后,有一技之长的中医药人员可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等将不受数量、地点限制;中医医师可多点执业
讯(桂林日报记者周文俊)记者日前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今年我市被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首批社会办中医国家试点城市。桂林也成为包括梧州市在内,广西仅有的两个获得试点的城市。
近年来,随着现代健康观念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药以其丰富的哲学思想和人文精神、独特的临床疗效、显著的预防保健作用和相对较低的诊疗费用,在服务群众健康方面的优势日益凸显。尤其是随着“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医药事业迎来发展春天。桂林早在2013年便制定实施《桂林市中医药复兴规划(2013-2020)》,先后举办两届桂林市中医文化节,陆续建立崇华中医基金会、崇华国学堂、崇华中医全球云平台,成功打造中医药面向世界的窗口的桂林崇华中医街,中医药事业发展红红火火。
据了解,该批试点城市试点为2年,其主要目标是,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提前下,通过多种政策鼓励和加强社会力量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以及中医类专科医院、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引导社会办中医向规模化、多层次方面发展。
在试点的具体内容上,对中医类专科医院、中医门诊部等以及中医药从业人员有多方面政策利好。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科负责人介绍,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的通知》,从国家层面上明确了9大方面内容。包括: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将按一定比例为中医类专科医院留出足够的资源配置空间;同时,规划时对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不做布局限制、取消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鼓励品牌化和商业经营连锁化发展;探索将申请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年限要求由满5年调整为3年;允许并鼓励离退休名老中医在公立医院注册执业的同时,开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鼓励、推进和规范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只提供经考核合格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中医一技之长诊所,或在乡镇和村设置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执业,只提供经考核合格的传统中医诊疗方法。除此之外,为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通知》还要求:明确并向社会公布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审批主体和审批时限,加快办理审批手续,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打造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的服务和诊疗集聚区域,推动群众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同时注重健康服务、发展治未病和康复等多元化服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以及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
“我市已制定了《桂林市社会办中医实施方案》,目前正向各个县区征集意见和建议,下一步还将上报自治区及国家卫生计生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科负责人表示,预计《方案》将在今年7月左右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