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9:57,市民李先生拨打晚报热线:昨天是情人节,有不少人在漓江边放许愿灯,今天一大早,我路过滨江路时发现,漓江上飘满了许愿灯的残骸,沿岸也遗留有大量许愿灯外包装等垃圾,我们的城市环境遭到了破坏,这让我很心疼。
2834000晚报热线记者莫俊核实采访:昨日中午,记者在解放桥附近看到,漓江的江面保洁员正在打捞垃圾,竹筏上积攒的垃圾中有不少是许愿灯的支架、包装等。
桂林容发公司负责漓江市区段江面与两岸的保洁工作,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唐先生告诉记者,昨日上午7点左右,该公司保洁员就发现江面上飘有大量的许愿灯残骸,主要集中在解放桥到象山公园爱情岛江段。“这条江段,平时一名江面保洁员工作两个小时就能清理干净,今天我们临时增派了四名保洁员,花了四个多小时才将江面基本清理干净。”
唐先生说,他们还发现漓江市区段(南洲大桥到净瓶山大桥)沿岸也到处遗留有垃圾,主要以许愿灯包装、烧烤后的遗弃物为主。“平时江面与江岸的垃圾一台转运车就能拉完,今天足足拉了两台车,垃圾量比平时多了一倍。”
记者从负责解放桥保洁工作的刘师傅那里了解到,14日情人节当晚,有不少流动摊贩在解放桥桥上及周边销售许愿灯,生意十分火爆。“许多买灯的人顺手就把拆下的包装一扔,桥面的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上被扔得到处都是,为此我差点跟卖许愿灯的摊贩吵起架来。”刘师傅说,15日凌晨,他们也不得不加班加点清理这些垃圾。
刘师傅告诉记者,不光是情人节,元宵节、中秋节、七夕节等节日,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情况也十分普遍。“放灯既有损环境卫生,还大大增加了我们的工作负担,希望有关部门可以管管。也希望大家能共同抵制放灯,文明过节。”刘师傅呼吁道。
其实早在2011年,我市公安部门就发布通告,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许愿灯。通告中说,许愿灯属明火,燃放后外焰温度高达300℃,升空可至千米以上。一旦风力、风向不稳或燃放不当,许愿灯将直接威胁飞行器、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安全。一旦飘落到加油站、液化气站、油库、居民屋顶、阳台、草地、山林、森林等可燃物处,极易引发火灾事故,甚至造成人员死亡。
公安部门表示,对生产、销售、燃放许愿灯的违法行为,引起火灾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的,执法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任何单位、个人对非法生产、销售、燃放许愿灯的行为,有权劝阻和向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