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桂林日报 通讯员陆中明 记者张苑)近日,雁山区工商局在雁山区政府的组织下,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查获了数起在漓江沿岸非法采砂的违法行为。
群众举报,雁山区柘木镇蒋某、阳某和唐某等人,分别于2016年10月和2016年12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雇请人员开着挖机、载重卡车,在龙门大桥施工场地附近及禄坊村禄坊州附近的漓江沿岸非法开采漓江河砂运往市内各河沙加工、销售点,牟取利润。
雁山相关部门获悉这一情况后,通过调查摸底,掌握了蒋某等人的违法活动规律:基本上都是在深夜开采;开采时,都派出人员在相关部门办公场所和进入开采场地的路口放风,一旦发现执法人员出动,立即通风报信。
近日,雁山区工商局在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连续多个深夜蹲点,等待时机出击,最终查获了以蒋某、阳某和唐某等为首的数起在漓江沿岸非法开采河砂的违法行为。
雁山区工商局在充分查证的基础上,依据《行政处罚法》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有关“破坏环境资源”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盗采漓江河砂的违法行为、回填盗采漓江河砂所造成的砂坑、修复被压坏的道路,并对其处以5万元至18万元不等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