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桂林晚报记者李桃 通讯员莫新建)昨天,市交警部门对一位醉驾司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该司机超醉驾标准近4倍,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肇事司机黎某,今年50多岁,临桂人。23日晚,为庆祝女儿喜得贵子,黎某召集3个老同学在临桂建设路一酒店小聚。吃饭时大家频频举杯,黎某不知不觉就喝高了,宴席散后大家各自回家。
黎某是几十年的老司机,很清楚酒后不能开车的道理,但他认为自己家住得很近,就抱侥幸心理驾驶自己的面包车上路。黎某驾车沿虎山路左转上会元路,行经区幼儿园门口路段时,因为视线不清,将一个撑着雨伞行走的男子撞飞了四五米远,被撞男子当场倒地不起。
黎某见状绕过伤者往人民路方向逃逸,行至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后门附近,由于车速过快,再次撞上前方一辆在慢车道上正常行驶的电动车,自己的面包车也侧翻在路边。
被撞的是一位姓马的女士,只受了轻微伤,她爬起来后马上报了警。临桂交警赶到现场后,黎某狡辩不是他开的车,又说不出是谁开车,更不提供相关证件。民警考虑到黎某有伤在身不便拘留,按规定抽血后,通知了其家属。
次日,民警调取天网录像,锁定黎某就是两起事故的制造者。经查,黎某有A2类驾驶证,所驾车辆为丰田海狮牌报废面包车,系三年前他花了5000元买的,所挂桂HA0694牌照系伪造号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驾车时酒精浓度为315.82mg/100ml,已属醉酒驾驶。交警部门认定,黎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