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全市与市本级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6年2月3日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桂林市全市与市本级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6年预算草案。会前,财政经济委员会开展了专项调研,组织人大代表和专业人员对预算草案进行了评审,在此基础上,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市财政局根据初审意见对预算报告草案作了修改完善。本次会议期间,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5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以及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要求,落实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财政预算的决议,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财政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贯彻实施预算法,全口径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和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推进,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有力保障了基本民生、产业转型升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支出,有力地支持了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财政保持平稳良好运行态势。但是,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税收增长乏力,收入质量下降,刚性支出和偿债压力并增,收支矛盾突出;财政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缺口呈扩大趋势。对这些问题,市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和防范。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预算草案,符合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体现了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要求,预算编制进一步规范细化,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得到加强。各项收入安排充分考虑了我市经济发展实际,加强了各类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支出预算安排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为加快建成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提供了财力支持。提出完成预算任务的工作措施总体可行,经过努力可以实现。预备费设置符合法定要求,预算收支平衡。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桂林市全市与市本级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三、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改革发展、保障民生等任务繁重,完成好2016年预算收支目标任务意义重大。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坚持依法理财,增强预算的严肃性。要继续贯彻落实《预算法》,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严格执行经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依法征收征管,应收尽收。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完善定员定额管理体系,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加快重点项目支出进度,加强和规范部门临时聘用人员支出渠道管理。继续加强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严肃责任追究,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大力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多渠道培植财源。要继续落实好稳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综合运用财税专项奖补等各种政策工具,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引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沉淀存量资金,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对重点财源、新兴财源的扶持力度,大力涵养税源,培育新增长点,增强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三)防范财政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要贯彻好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精神,规范政府融资举债行为,严控政府债务规模,建立举债融资管理预警机制,加强动态监控和风险评估,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建立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情况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预测预警管理,确保基金平稳运行。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加强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加快国资国企改革,摸清家底,实现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覆盖。调整和完善市辖区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事权财权责任范围。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