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四成土地实现流转 产业经营实现双赢效益
土地流转“转”出高效农业
讯(桂林晚报记者吴思思 文/摄)再过不到一个月,就是砂糖桔采摘上市的销售旺季。在荔浦县的农田里,大片大片的砂糖桔已然成为了一道道的风景。作为荔浦主要的经济作物之一,砂糖桔能够成片出现,除了本身具备的经济效益外,土地流转的不断完成也是重要前提。
从2009年开始,荔浦的土地流转逐渐走向高峰,土地流转模式不断创新,各方从中实现共赢。
流转的18万亩土地
走进荔浦县修仁镇的“桔子红了”砂糖桔示范基地,漫山遍野的果树郁郁葱葱,不少已挂果,农户们忙于为部分果树盖膜。这片占地近5000亩的示范区,是随着2009年荔浦土地流转高峰期时逐渐成形的。
“示范区周边有大榕、横水、建陵三个村,除了少部分农民在自种外,大部分都已经将土地流转给了大户。”荔浦县农业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副站长文怀旺说“通过当时的土地流转鼓励农户种果上山,仅仅在这里,除了核心区域外,周边山上的辐射面积就达1万亩。”
另一边,在青山镇附近,赖克汉在2013年租下了1000多亩的田地进行砂糖桔种植,目前快到第一批结果的丰收时候。“种植砂糖桔差不多7年了,之前也是租用土地,但规模没这么大,试种后发现收益不错,于是扩大面积。”
在赖克汉看来,规模种植可以降低成本,“如果正常护理,每亩田的产量可以到五六千斤,砂糖桔种植期有三到四年,规模种植可以一定程度规避风险。”
不断扩大的土地流转面积,也与赖老板这类种植户不断扩大的规模化需求相辅相成。据荔浦县农业局经管站统计,至2015年底,荔浦流转土地18万亩,占耕地林地总面积43万亩的42%,涉及农户30536户,占全县总户数的34%。
目前,土地流转突破了村、镇、县的界限,荔浦的种植户开始在县外租用土地进行水果种植,面积达到2.8万亩,涉及平乐、象州、蒙山、金秀等周边县。
产业化经营让土地增效
规模化种植需求不仅促进着土地流转,也使土地的产业化经营成为可能。
2011年,赖克汉组建了荔浦茶乡农商种植专业合作社,针对砂糖桔进行专业化的经营。这类种植大户起到引领作用,将流转中的土地经营带上产业化的经营模式“合作社相当于是与农户进行了利益联结,不仅可以销售农户和自己果园的砂糖桔,还能进行深加工,延长产业链。”
实际上,“公司+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正是荔浦近年来培养的土地流转新型经营方式。据统计,2015年底,种植大户流转土地4.25万亩,农民合作组织301个,联结基地面积16.5万亩,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骨干企业正在成为土地流转的新主角。
在这样的模式下,农民有了一层新的身份——— “工人”。青山镇的农户禤永明就是其中一员。快到采摘季节,他提前到果树基地清洗分果工具,为此每天能得到80元到100元的工钱。
“每亩土地的租金每年1000元左右,高的地方达到1500元。”禤永明说,“因为砂糖桔种植风险的关系,到结果每亩要投入1万元左右的成本,很多有地的农民不愿种植,而将土地出租既能得到租金,还没有农活困扰,也能寻找别的就业机会,到了农忙季节还能在原有土地上帮助种植,相当于有了三重收入。”
“产业化经营模式,也催生了订单农业的发展。”文怀旺表示,就如“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中,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协议租用农户的土地建立基地,同时签订一定数量的农产品和农民用工协议,最终完善农产品的深加工和最终销售。“这种形式将土地作为生产车间,让农民变成产业工人,实现了企业与农户、农民与市场的连接,让企业发展与农民增收实现了双赢。”
流转服务制度正在完善
随着土地流转面积的不断增加和规模的不断扩大,一直以来没有得到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开始制约工作的进展,也成为了首当其冲需要解决的问题。
按照土地流转的流程,出租土地时双方应该签订自治区监制的《广西农村土地承办经营权流转合同书》,其中对流转土地面积、租用时间、价格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做了明晰,也具备法律效应。但是截至2015年4月,荔浦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只有4200份,只占应签合同的16%,“农户流转土地大部分是口头协议,即使签订了合同,条款也是五花八门,间接导致了纠纷,最常见的是因为土地增值而毁约。近年来类似纠纷位居土地纠纷首位,且逐年上升。”
在这样的情况下,完善流转服务平台成了土地流转工作的重点,今年4月,桂林市农业局印发《桂林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一定程度上对土地流转制度进行规范“下一步将着力培养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并且抓好土地流转交易信息网络建设,让双方的供需消息能够有效对接。”文怀旺说。
此外,正在进行的土地确权工作也为土地流转进一步展开打下基础。根据今年自治区印发的《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明确2016年全区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2017年登记办证率争取达到95%以上,2018年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通过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查清承包地块实际面积、空间位置等,明确每块土地的所有权、隶属权,这将有利于解决今后流转与承包过程中面积不准、空间不明的问题。”文怀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