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孙盛峰 通讯员 聂梦娴) 5月5日是全国集中整治酒驾醉驾专项行动第二个统一行动日。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桂林公安交警部门于当日开展全市整治酒驾醉驾异地交叉执法“立夏行动”,共查处酒后驾驶57起。
龙胜交警大队民警给司机做酒精测试 通讯员 陈震宇 摄当晚8时30分许,在秀峰区鲁家村风雨桥前,当执勤民警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一名女子驾驶一辆蓝色小车从风雨桥驶出。当女子看见交警正在设卡检查时,当即不顾过往车辆,直接左转逆道而行,欲躲避交警的拦查。谁知,在其逆行50米左右后,被前方交警拦停。经酒精测试,该女子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该女子将面临记12分、罚款1000元,同时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在叠彩交警大队北极广场的设卡点处,一辆香槟色小车被叠彩交警拦停。经酒精测试,该车驾驶员男子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然而面对酒精测试结果,男子却神色淡定地说,“我是喝了藿香正气水。”执勤民警再次向男子确认其是否喝了酒,如果没有就需要抽血验血液酒精浓度。男子听后,一度沉默。最终,男子承认自己喝了一瓶啤酒,认同了酒精测试结果。此外,在当晚行动中,叠彩交警还查处了2起摩托车饮酒后驾驶。
临桂交警正在异地交叉执法查酒驾 通讯员 莫新建 摄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叠彩大队副大队长莫阳光表示,在当晚的整治行动中,被查处的摩托车酒后驾驶的不在少数,许多摩托车司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且心存侥幸,认为交警查酒驾只查小车,不管摩托车。“摩托车也是机动车,一旦驾驶员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处罚是一样的,而且相比汽车,摩托车的安全系数更低,因此摩托车驾驶员更不能疏忽,切忌酒后驾驶。”
据悉,此次“立夏行动”采取“白加黑”形式,全市交警于当天中午、晚间重点时段两次对全市重要道路进行设卡拦查整治。同时,在各县区,交警部门采取异地交叉执法的方式,打破“人情关”,针对酒驾违法进行严格查处。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绝大部分驾驶员都能够遵纪守法,但依然有抱着侥幸心理的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桂林交警部门在今后仍将会不定时间、不定地点采取相关的查处行动。各位车主应该在自己心中设立一条警戒线,时刻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摒除侥幸心理。
据统计,截止6日零点,全市(含县)共查处机动车酒后驾驶5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