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汪玲)省教育厅、卫生厅日前转发教育部、卫生部的紧急通知,重新修订了《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对学校现有防控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了调整。按确诊病人的病情轻重和患病学生的具体情况,分别实施居家、在校休息治疗或住院治疗工作。居家和在校休息治疗患者症状消失后24小时,且晨检无异常即可正常上课,无需再由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对密切接触者无须集中医学观察,可正常上班、上课,但应进行自我观察,观察期限自最后一次接触病例后5天,一旦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停课方面,如班级当天新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达5例及以上,或发现当天内仍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累计达30%及以上,该班可实施停课。停课期限一般为7天。班级停课由学校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共同决定。高校班级停课由高校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