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 唐秋艳 实习生 韦琼芳)12月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宁召开广西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经验推广新闻发布会,柳州、来宾分别介绍了在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上的经验。此外,自治区公安厅就广西户籍制度改革情况作了介绍。
据了解,2014年2月,柳州、来宾分别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投融资机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为试点任务,列入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经过三年的探索,试点地方已经初步形成具有广西特色的新型城镇化试点经验。同时,随着广西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起到了关键作用。
据介绍,柳州市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围绕产业集聚,以产促城,不断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围绕要素集聚,以城兴产,不断夯实实体经济发展基础;围绕人口集聚,以人为本,不断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着手于“产”,着眼于“城”,落脚于“人”,让转移人口进得出、融得进、能就业、住得下,走出一条“产、城、人”全面融合发展的城镇化道路,形成了具有广西特色的“柳州模式”。
来宾市在介绍经验中提到,来宾市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目标,通过优化教育资源布局促进人口集聚,总结出了“学城结合、培育新型农民、保障性住房‘以购代建’”等城镇化建设的“来宾样板”。近期,在成都市召开的国家新型城镇化第一批试点西部地区经验交流会上,柳州、来宾多条经验做法得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肯定。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广西不断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放开高校毕业生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落户城镇限制,为各类人员落户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目前,南宁、梧州、贵港、来宾、百色已完成本市户口迁移政策调整工作。其中,南宁市落户门槛进一步降低,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各类专业人员,实行“零门槛”入户;取消父母投靠子女年龄等限制;落户条件中参加社保年限由2年降到1年;取消了北部湾经济区内户籍人员在本市落户参加社会保险年限和居住年限的限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先后出台了《贯彻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实施方案》等政策。
此外,公安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出台了《广西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工作指南》,简化规范居住证办理,全区已累计制发居住证218万张。北部湾经济区居住证“一证通”、跨市迁移户口网上审批等同城化工作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