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李慧婷 通讯员郭超前)近日,记者从江南区法院了解到,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苏灵艳在最高人民法院与新华社于2017年联合开展的“我最喜欢的执行法官”推选活动中获得“我最喜欢的执行法官”提名,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成为广西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
作为江南区法院唯一的女执行法官,外形柔弱的苏灵艳巾帼不让须眉,从事执行工作5年,受理案件1181件,执结982件,结案率83.1%,实际执行率57.6%,到位金额6722万元,执行业绩名列广西法院前茅。多年来,她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先后获得广西法院办案标兵、“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主办的案件多次评为广西法院“精品案件”,成为广西法院系统年轻优秀法官的典型代表。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共200个、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59名,从去年底开始,经过层层推选并公示,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后,于近期作出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