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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事情说三次!
这不是段子这不是段子这不是段子!
偷了花以后还加老板微信问怎样养!
可以的!这波演技我给你打100分不怕你骄傲!
意识到情况不对,该老板随即向南站派出所报案。民警经调查,获悉女子姓梁,今年33岁。9日下午5点多,民警联系到女子丈夫,劝说女子主动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9日晚,女子最终来到南站派出所。在民警的面前,她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她说,因为自己喜欢花,看到老板不在店里,一时起了贪念。民警对女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很多人以为偷花不算偷,殊不知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处罚法》。考虑到其是初犯,经调解,女子赔偿花店老板500元。(记者 孔德芳 实习生 叶佳韵)
小编看完这条新闻
突然就好想唱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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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点说话的方式简单点~
- 递进的情绪请省略~
- 你又不是个演员~
- 别设计那些情节~
- 该配合你演出的我演视而不见~
- 在逼一个最爱你的人即兴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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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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