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肖建刚为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陈延国为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任命:陈建军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白希为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决定免去:肖建刚的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职务;
谢泽宇的自治区农业厅厅长职务;
陈建军的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潘耀杰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孙宝林的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雷的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秦春洪的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黄世根、黄诤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莉的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员职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3月31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新任命的4名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新任命为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肖建刚、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陈延国率先进行宣誓。
肖建刚、陈延国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右手举拳,领誓人肖建刚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领诵誓词,陈延国跟诵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紧接着,新任命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的陈建军、自治区农业厅厅长白希进行宣誓,陈建军为领誓人,白希跟诵誓词。
根据宪法和法律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的规定,今年我区市县乡人大将进行换届。
按照表决通过的上述两个决定的规定,我区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进行换届选举。
我区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进行换届选举。(本报记者 黄世钊)
责任编辑:李昕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