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鱼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在柳州市鱼峰区马鞍山因抢劫而致被害人阿玲死亡的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抢劫罪、侮辱尸体罪批准逮捕。
经审查,2016年3月7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柳州市鱼峰区马鞍山后山石板路滴水处附近,看见被害人阿玲在玩手机,遂心生歹意,于是趁独自一人的阿玲不备之机,从阿玲身后分别用手环抱住阿玲的身体、用手捂住阿玲的嘴巴意图实施抢劫。后犯罪嫌疑人张某因遭到被害人阿玲的反抗呼救而用手掐住阿玲的脖子并最终致阿玲死亡。张某在掩埋阿玲尸体的过程中起了邪恶之念而侮辱了阿玲的尸体,最后张某拿走阿玲钱包内的现金人民币130元并逃离现场。案发后,阿玲的离奇失踪引起了其家属的恐慌,后家属将其失踪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及微博等平台上发布,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和强烈不安。
公安机关于3月28日将张某抓获归案,后以其涉嫌抢劫罪将案件提请批准逮捕。鱼峰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办案人员迅速对该案进行审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方向,补充证据材料。经过对案件证据材料的全面审查后,办案人员认为张某的行为同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三百零二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和侮辱尸体罪两罪,于是鱼峰区人民检察院遂对张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当中。
责任编辑:覃连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