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要求全面推行用水定额管理,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考核。在此背景下,自治区水利厅在全区开展了评比,经过层层考核,认定全区首批达到水利部县域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县(市、区)的分别为:玉林市兴业县、北海市银海区、柳州市鹿寨县、梧州市蒙山县、百色市右江区、贺州市八步区六个县(区)。
八步区在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过程中,按照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创新节水理念,破解节水难题,不断提升试点的建设管理水平。从评比要求年份情况看,2015年,八步区用水总量4.02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到256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76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55;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50%;工业用水计量率80%;按标准足额征缴水资源费;实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到30%;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率达到5%;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下降到11.59%;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节水器具普及率85%。(记者何雪 通讯员肖洁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