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结合当前自治区的发展环境,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的背景、主要特点和具体内容作了详细介绍。会议要求全市各界要学习领会和掌握文件精神,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优化我市实体经济发展环境,增强企业盈利能力,为全市经济发展增添活力。
据了解,自治区根据中央有关部署,在继续实施去年出台的“41条”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着重在项目落地、审批、开工、建设、竣工的各个环节,提出降低投资税费、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用地成本、用能用水成本等新措施,并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即降成本“新28条”。
与去年“41条”不同的是,《意见》政策措施的一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更强。在国家法律政策框架下和自治区权限、财力可承受范围内,为企业带来现阶段可实现的最大幅度降成本政策,部分重点条款划定硬性指标,或取消,或减免,或清理,或规范,力求让企业最大限度地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