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七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八步区贺街镇南堂村党支部书记黄成辉、村委会主任盘成官、副主任赵福程违规收受危改户“好处费”,黄成辉、盘成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福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钟山县公安镇司法所干部陶坤佑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没有按要求入户调查评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西屏村党支部原党员薛洪义虚报冒领扶贫物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四、昭平县黄姚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原副所长李直上以帮助村民办理土地使用证和罚款的名义违规收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五、昭平县樟木林镇林业站原站长叶年焰工作失职,导致林木被无证砍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六、平桂管理区水口镇高林村党支部书记李天群违规收受危改户“好处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七、平桂管理区公会镇东鹅村原党支部书记赖吉才违规收取危改户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当前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已进入关键节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把专项工作与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紧密结合起来,精准深挖案源线索,紧盯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决战决胜之势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确保专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增强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