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该案件被执行人某超市徐某、陈某经营一家店铺,因徐某、陈某涉嫌欺骗达几百万,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邱某等八人是徐某、陈某经营店铺的女员工,徐某在向多人借得大量款项后,以店铺装修为由逃至外地,尚欠邱某等八位员工的工资,为此法院判决徐某、陈某支付尚欠邱某等八位员工的工资。
法院判决生效后,该院立即启动涉及妇女维权案件“三优先”原则,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妇女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执行案件在受理后,即可从涉及徐某、陈某系列案件的案款中,优先支付邱某等八位员工的案款。为此,该起涉及“妇女维权”的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彭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