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是由民政部于2013年在全国启动的,即从每年的11月底至第二年3月15日,要求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全面开展冬季主动救助、应急救助、联动救助、保护性救助,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存权益,帮助其顺利过冬。
我市通过加强街头巡视,增加主动救助频率,对救助对象及时提供食品饮料,动员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护送,对不愿意进站接受救助的个别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棉衣、棉鞋、棉被等御寒物资和食品。
针对当前救助管理机构人手紧缺、救助能力不足的问题,我市将充分调动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公交车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及社会组织、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积极性,鼓励其做好发现、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教育、定点救助医院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救助渠道畅通,让困难群众在寒冬中感受到温暖和关爱。(记者何丹 通讯员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