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打击传销工作开展,我市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建立手机短信宣传平台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传销违法行为的防范知识等,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举报、防范和打击传销犯罪活动,努力创建无传销社区,并全力配合自治区到钦北防一带打击传销犯罪。为防止传销“回潮”“反弹”等现象发生,我市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联动,切实加强对出租屋、外来人口管理,重点打击以“纯资本运作”“1040工程”“西部大开发”等名义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犯罪和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龙绍聪介绍,从我市公安机关掌握的情况看,外地人到贺州从事传销的现象较少,不过仍存在有部分贺州市民到外地从事传销的现象。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保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并针对互联网上以“电子商务”“网上营销”“加盟店铺”等名义开展的网络传销进行重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