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1979年至1986年,我国开展了第一次地名普查工作。近30年来,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城镇化建设、新区开发、自然资源开发等多种原因,地名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市地名普查的范围是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区域。此次地名普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清各类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又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我市地名普查办将以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为中心开展工作,主要做好地名普查登记表填写工作,对有争议地名的论证和定名工作。力争在2016年9月底前,建立市、县两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完成市、县、乡三级地名普查成果自检自查、验收和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