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依托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站和村委(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实现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加强与妇联、团委等部门协作,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凡涉及妇女、未成年人案件的,立即启动快速受理、审查机制,确保妇女、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法律援助。对符合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妇女、未成年人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提升服务质效。针对妇女和未成年受援人的特点,尽量指派熟悉女性心理的女律师和了解未成年人特点、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律师担任承办人。同时,创新服务方式,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卷作为保密案卷,进行封存,严格保管。 (谢泽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