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日报 记者周文俊 邱浩 10月12日上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了《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草案),审议通过了《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允许在市区限制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的决定》。
据了解,《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允许在市区限制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于2017年1月5日由桂林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近年来,燃放烟花爆竹对我市大气环境和市容环境危害越来越严重,该《决定》虽然可满足市民一些节庆和民俗需求,但已经不能适应全社会逐渐形成的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应当废止。
会议对《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据了解,《条例》(草案)于今年8月由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随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通过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通过媒体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组成调研组到相关县区实地走访调研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对《条例》(草案)等进行修改完善。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条例》的制定和出台事关重大,应进一步进行修改和完善,使《条例》更加符合我市实际,更好服务市民群众需求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