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桂林晚报 记者高磊盈)29日,有家住在东江花园小区的住户周女士向记者反应,以前她停电动车都是停在楼下,想充电的话用手机刷一下就能充电,现在新的物业进来以后,要求大家每辆车都得交30块钱才能停到他们划好的停车位里面充电,不交钱不给停,她觉得这样有点不合理,希望记者采访报道。
29日中午,记者来到东江花园小区里,在小区入口处附近,记者看到了一张“门禁管理制度”,制度第四条规定: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进入小区,必须停在自家地下室或车棚内(车棚内备有电瓶充电装置),车棚每车一位,按位停车,每个车位停车费30元每月(含充电费用)。
在小区靠近大门的几栋楼下,记者看到了新物业进入后加装电插板的停车棚,每个停车位前都贴有一张“车位已租,请勿占用”的纸条,有的纸条上面还写有电动车车牌号,表示车位确实已经出租,只允许停放该车。记者大概看了一下,租出去的车位为数并不多.
周女士告诉记者,她在东江花园住了很多年了,以前老物业给停车棚装了一个智能充电系统,想充电的话刷一下手机就行,一块钱能充4个小时,停车是不收钱的,她觉的这样很合理,因为她大部分时间都在单位充电,偶尔才回家充。可新物业进入后,无论充不充电,只要车子停进车棚就得交钱。“楼下属于公共区域,占了公共区域再出租收费,有点说不过去吧?”唐女士表示,她家里有两台电动车,为了停这两台电动车,她一个月还得交60块钱。
记者在小区里问了问其他一些住户,有的住户和唐女士一样,不赞成物业“圈地收费”,还有一部分住户表示,如果能加强管理,在提供充电位的同时保障电动车的安全,每个月交30块钱也可以。“交了钱,如果我电动车停在那里,丢了谁负责?物业负责吗?”在小区内散步的一位住户说。
随后,记者去到小区的物业管理处,正好遇到一名交了费的业主向物业反应交了费但车位经常被占、插头也会被人无缘无故拔走的情况。一名蒋姓工作人员在向对方解释后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十月份入驻小区,发现小区电动车停放不规范,还发生过失窃现象,这个月就开始推动电动车停放规范化的问题,目前物业在3栋楼的楼下划了90多个车位,实际租出去的也就十多个。因为物业投入了人力和财力改造,换了摄像头,装了插座,找了人看管,收取费用也是合理的。“如果业主交了费,电动车丢了,我们肯定也要承担责任。”蒋先生。当记者问此项收费是否报批物价部门时,蒋先生没有直接回复,而是称他“了解到桂林不少小区都是这样的”。
当天,记者联系了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的相关工作人员,他表示,物业划电动车位收取费用是不合理的,物业需要和业主沟通协调后,用大家都接受的方式解决电动车乱停放、乱充电的问题方式。业主如果对物业收费有意见,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热线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