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晚21时许,桂林市荔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修仁执法服务站设卡开展“百日行动”整治酒驾、毒驾。22 点31 分,一辆悬挂桂B牌照的黑色越野车朝卡点驶了过来,但没有进入卡点,而是拐进了非机动车道上,把车停到了小巷子边。见状,民警迅速上前了解情况,驾驶员见到执勤民警后撒腿就跑,因慌不择路,跑进死胡同后被民警成功制服。
当民警要将驾驶员带回队进行酒精检测时,驾驶员谢某不断试图跟交警说情,称老婆上个礼拜刚刚动完手术,不太放心,着急回家,并急切地说“给钱你、给钱你,包里面有两万元现金”,希望交警通融通融,关照一下,被交警严词拒绝。
民警立即将驾驶员谢某带回 修仁执法服务站。据谢某交代,当天晚上吃饭时和朋友喝了点啤酒和白酒,由于第二天一大早有事情要处理,就抱着侥幸心理连夜开车回柳州,没想到还是被交警逮个正着。
随后,民警对谢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 谢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51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二款的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
酒驾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广大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而忘了安全,更不要以贿赂的形式挑战交警的执法决心,试图逃避处罚。
当前公安交警部门正在开展的“百日行动”已全面铺开, 蜀黍将对酒驾、毒驾此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