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日报 记者桂晨
“我在信义路吃米粉乱停放非机动车,现在被秀峰城管贴单锁车了,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5月6日,市民陈先生(化名)突然发了一条这样的朋友圈,上面还配发了一辆电动车违规停放的照片。
朋友圈刚已发出,就引发陈先生众多微信好友的围观、询问和“点赞”。
朋友圈曝光自己违法,这是什么操作?
据了解,这是秀峰城管大队网格二中队目前在所管辖区域内小范围实施的一种管理方式。
根据《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停放非机动车辆超出停放线或者无序停放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对非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处二十元以下罚款。秀峰城管大队网格二中队队长付秀娟说,电动车违法驾驶人发朋友圈曝光自己违法停车的行为并集满15个赞,城管执法人员可不罚款。若不愿意发朋友圈或义务站岗的车主,就按照常规处理方式(罚款或站岗1小时),按相关法律处罚。
据了解,从5月6日至5月12日,已有20人次通过发朋友这种方式接受了处罚。
秀峰城管大队网格二中队队长付秀娟说,今年4月,她看到外地一条关于“交警部门出奇招治电动车违章,朋友圈道歉集赞20放行”的新闻,觉得可以借鉴,并最终得到大队支持。对于这项措施能否形成常态化的制度,还要看市民的反映和管理效果。
选择朋友圈集赞的违停车主杨某表示,“朋友圈集赞”的形式很人性化,也让自己感觉“很深刻”。同时,朋友圈里有一些朋友,在短时间里截图转发,“不仅对自己是个教训,同时也提醒了更多朋友不要乱停乱放。”
“与原本冷冰冰的罚款相比,这样不单可以起到现场教育的作用,还能通过违法当事人的朋友圈,引起更多人的注意,一传十,十传百,普及规范停放非机动车的知识。”付秀娟是这个举措的提出者。“我们作为城市管理者,本意不是以罚代管,而是唤起大家的觉悟,把城市当做自己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