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孙盛峰 通讯员唐继林)1月11日晚,平乐一女司机祝某驾驶轿车超员4人达到80%,且未按规定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被依法处以罚款300元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被记8分。
当晚9时30分许,正在平乐县平乐镇崩山路段开展也查统一行动的平乐交警截停了一辆小轿车。当车停稳后,执勤交警透过车窗玻璃往车内看,副驾驶座位上坐着一抱着小孩的大人,后排座位上也有多人乘坐,疑似超员了,遂要求司机祝某打开车门检查车内安全情况。车门一打开,只见后排座位上有2位大人都各抱着一小孩,座位上还坐着两小孩,大家紧紧地挤在狭窄的后排座位上。孩子们都睁着幼稚的双眼,茫然地望着交警。
经清点,本来核载5人的小轿车实际载人9人,超员4人,超员达到80%。交警要求司机祝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祝某却回答说没有携带任何证件。经进一步查询,查明祝某具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车辆也有行驶证,车辆各项信息无异常。
根据祝某驾车超员、未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交通违法事实,执勤交警对祝某驾车超员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未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分别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总共罚款300元,驾驶证记8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