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桂林晚报记者周文琼)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让你“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这往往是非法集资骗你钱的伎俩。5月27日,桂林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在中心广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为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及讲解相关知识,提高市民对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的防范识别能力。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吸引市民
当天上午10点多,不少市民都被宣传展板吸引,纷纷前来咨询。
唐奶奶已经80岁了,此前有过被非法集资骗钱的经历,她特别关注现在新的行骗手段。“有了一次被骗的经历,现在我很谨慎了,有的时候也会有人找到我讲给高利息来买产品,现在我都多了份心思。”唐奶奶说,工作人员向她解说的相关案例十分有用。
当天,主办方摆放了十几幅宣传展板,金融基础知识、防范非法集资犯罪招数、典型案例等内容充分齐全。
据了解,近几年来,我市出重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发案率仍有上升。2016年,桂林市有关部门受理侦查起诉的非法集资类案件15件,金额达14855万元。
中老年是骗子“关注”重点
据介绍,有关部门对2016年桂林市受理侦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发现了受害人数多、年龄偏大的特点。
非法集资类犯罪的受害群体广泛,受害人数少则数十人,多则成百上千人。遍及离退休老人、下岗职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其他社会无业人员等社会各个阶层。且受害人年龄普遍偏大,多以中老人为主。这部分人手中有些闲散资金,但又苦于找不到致富门路,很容易受到犯罪嫌疑人的欺骗和诱惑,有的甚至将所有积蓄都用来投资。同时,受害人之间多多少少都存在同事、朋友、亲属等不同的关系,形成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辐射效应。有的受害人既是被害人又是帮凶,不但自己投资,还劝亲朋好友等去投资,自己从中获利。
高额回报往往都是诱饵
在这类案件中,为骗取受害人参与集资,犯罪分子往往采取“放长线钓大鱼”的作案手法,以高于银行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利率为诱饵,诱惑和煽动公众参与。在进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能保持良好的“信誉”,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给予投资者高额回报,骗取参与群众的信任,进而利用获利集资人作“活广告”四处宣扬,不断扩大集资规模,使资金越滚越大,越集越多。犯罪分子继而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资金运作方式,用后期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集资人的本息。
另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非法传销活动有融合的趋势。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参与,他们经常运用传销的手段,采用封闭培训、授课的方式给参与者“洗脑”,采取“拉人头”返利、带人来参与给予“佣金”的激励方式引诱集资。
近年来,这类案件在作案手段上也不断翻新。犯罪分子利用新兴事物,如利用互联网上的“电子商铺”、“电子百货”等虚拟产品,以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或者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名词迷惑群众,欺骗群众投资,从中牟利。